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时,没有对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作出合理的行程安排,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确保旅游企业公平、有序、合法竞争,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国家旅游局
2013年12月16日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1、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和服务内容、方式,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2、了解旅游商品及旅游服务质量的真实情况;
3、获得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4、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5、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