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常的逻辑讲,农民的土地被征收,那补偿费用自然而然该归农民朋友所有。
听起来似乎没毛病,但是在实践中农民朋友拿到的土地征收的相关补偿费用却并不多,甚至很低。
而有很大部分补偿费用却会在村集体的手中,这就导致村民能拿到的补偿费很少了。
因此,很多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对此颇有意见,为什么我的土地补偿费用会在村集体手中?这是不是损害到我的利益了呢?
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很多地方确实也存在村集体侵占、挪用、贪污村民土地补偿费用的情形,对村民合法权益损害巨大。
对于村集体成员贪污、挪用或侵占土地补偿款的,如果查证属实,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对其进行惩戒,严重的涉及刑事责任承担。
所以对于这样的现象被征收人是可以有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的。
但除了这样的个别情形,对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是不是会有分配给村集体的呢?被征收的农民又该拿到多少的征地补偿款呢?这些问题由在明拆迁律师来一一为你解答。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也就是说,对于集体土地,因为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所以,土地的补偿费就要补给村集体,也因此,在整个的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中,村集体是可以拿到土地的补偿费的。
但村集体能全部拿到的仅限于土地补偿费,至于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就是分配给被征收的农民了。
还有国土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所作的解读中提到,补偿安置费等费用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再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截留、挪用情况发生。
这里,应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是安置补助费,并非全部的征地补偿费。
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村委会享有土地补偿费,这部分的比例是不能太大的。
所以,对于村集体是不是能享有土地的补偿费用这个问题,被征收人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
即:村集体能享有土地补偿费,而自己应拿到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助费。
还有,村集体拿的土地补偿费的占比相对较少。
如果被征收人拿到的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助费过于偏低,被征收人就要考虑一下这里面是否有村集体侵占的问题了。
至于村集体应有的土地补偿费具体占比多少,法律上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各个地方的具体政策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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