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灯塔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王某是灯塔市西马峰镇西上岗村农民。去年7月16日凌晨1时许,王某睡梦中听到自家东屋有响动,起身一看,两名男子正在柜子里翻东西,其中一个高个的已拿钱在手。王某冲入屋内从炕上操起一个枪刺与窃贼厮打起来,枪刺刺中矮个男子。窃贼仓皇逃出屋外,王某立即追出,其间所持枪刺被高个男子拽住,王某奋力夺回,随即枪刺扎到矮个男子后背。二贼拼命逃脱。早6时,该村村民在水田路边发现一具男尸,即向110报警。当日14时,王某在亲属陪同下到灯塔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申明路边男尸就是曾被其刺伤的窃贼。
法庭审理认为,王某为制止犯罪行为持械与两名入室行窃者厮打,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被告人在厮打和追撵中使用锐利枪刺致受害人肺及大动脉破裂而死,超过了为制止不法犯罪所必须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故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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