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准则即是确保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条件。
所以,当女方患有精神疾病时,在离婚后多数情况下将交付给男方进行抚养。
然而,如果女方的抚养环境能够更好地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育的话,则需特殊考虑是否应当由女方抚养。
母亲若存在以下任一一种情形,父亲提出要求亲自照顾孩子的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都应该予以支持。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尽管具备抚养能力但未履行抚养责任、使得父亲提出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的要求;
(三)除此之外,确实因为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孩子不适宜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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