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证书遗失、证书损坏等
办理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两份,考试取得资格或由省高评会评审通过人员填写);
2、《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遗失补办呈报表(一式两份,在合肥市参加评审通过人员填写);
3、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或被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
4、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评审通过的评审表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时间
1、考试取得资格或由省高评会评审通过的每年9月份集中受理;
2、在合肥参加评审通过的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
办理地点
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13楼1312室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1、登报刊登遗失声明,下载填写相应表格;
2、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考试取得资格或由省高评会评审通过的补办材料每年10月份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办理,待省人社厅印制证书后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及时通知补办人领取证书;在合肥评审通过的经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按照上述集中办理时间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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