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从何时开始执行?
时间:2023-09-03 13:30:09 20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劳动能力,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如果罪犯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羁押一日将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劳动能力,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如果罪犯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羁押一日将折抵刑期一日。

有 期 徒 刑 的 期 限 是 多 长 时 间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因此,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呢?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一规定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即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刑罚类型,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同时,《刑法》还规定了有期徒刑的期限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因此,有期徒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年。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如果罪犯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羁押一日将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劳动能力,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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