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18号窗口
二、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规定: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三、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37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四、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的材料有什么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拟增加经营项目的业务发展说明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
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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