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生命权的条件?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维持其生命存在,以保证其生命安全利益为基本内容的具体人格权。构成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人须具备上述四个要件,而过错要件实施过错推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认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责任,没有过错要件的要求.我国法律规定构成侵害生命权必须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存在侵害生命权的损害事实(2)存在侵害生命权的违法行为(3)侵害生命权的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4)存在侵害生命权的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都可以构成。
二、侵害生命权需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生命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当有非法侵害生命的行为和危害生命的危险发生时,权利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排除危害。
三、侵害生命权的赔偿范围?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侵害生命权赔偿范围在法律上有以下几种:
1、常规治疗损失的财产赔偿
2、丧葬费赔偿
3、死亡赔偿金
4、其他费用的赔偿
5、抚慰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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