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火星人”:今年年初,我在网上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我觉得配置、功能都不太好。我想在网上将笔记本电脑卖掉,但我在说明笔记本电脑有关信息的时候写明了在哪家买的,信息里还出现了“不良商家”的字眼,现在笔记本电脑原来的卖家说要告我,请问,我是否损害了他的利益?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黄金如律师:如实陈述出售商品的相关信息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商家应尽的义务,所以你只要没有虚构有损第三者的其他事实,非但没有侵权而且是维护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至于有没有造成名誉侵害应根据你的具体陈述事实是否符合,以及你的目的和具体造成的影响。如果都是事实陈诉的话对方没有资格告你。但是,单凭你自己觉得不合意,而说对方就是不良商家,确实存在草率的成分。毕竟只是你的主观感觉的不合意,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他卖给你的是假货。(文字整理/记者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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