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诈骗罪一定要赔钱吗?
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之后还是必须要还钱的。因为诈骗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诈骗罪情节一般的就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节严重的就是三年以上。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
二、哪些行为属于诈骗罪?
1、电信诈骗,如盗用QQ号码、微信等通许账户后冒充熟人诈骗
这种类型的案件系犯罪分子使用通讯网络诈骗常见手段之一即盗用微信号码冒充熟人诈骗。犯罪分子先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他人的微信号码,后通过微信与其亲朋好友聊天,以一定事由要求受害人帮助汇款,并将自己事先准备的账号发给受害人,让其往指定账户汇款。受害人信以为真,未经其他方式核实即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2、冒充内部人员诈骗,冒充相关的工作人员可提前获知中奖信息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抓住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诱导其上当受骗。
3、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如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汇至安全账户
这类案件由多人组成的团伙实施的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使用通讯网络诈骗常见手段之一即“安全帐户”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洗钱、贩毒、黑社会、信用卡透支欠费以及其他违法犯罪事由,或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被盗为由,恐吓受害人,骗其把全部资金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大家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三不”原则,不轻易相信,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汇款。
4、冒充熟人诈骗,如使用“魔音手机”冒充不同角色人员实施诈骗案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的功能越来越丰富,魔音变声手机可以使通话者的声音转变成多种不同的声音,达到男变女、女变男、年轻变年老的效果。犯罪分子利用魔音手机一人假扮成多种角色进行诈骗,是网络诈骗的一种新型手段。
5、冒充卫生、财政系统人员,如领取新生儿补贴实施诈骗案
犯罪分子以有关部门发放“补贴”、“补助”、“奖金”为由,要求被害人提供个人银行卡号,并存入一定金额与指定的银行卡绑定,方能领取相关款项。犯罪分子让被害人按其提示操作,乘机将被害人卡内金额转走。
如果当事人涉嫌诈骗罪的当事人一旦确实被认定为是诈骗罪成立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且需要针对给他人造成的后果来偿还相应的损失金额。诈骗的行为在日常的生活中十分常见,因此公民需要提高警惕,避免遭到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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