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能不能剥夺子女继承遗产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但是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父母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给子女以外的继承人,子女就没有继承权。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父母遗产兄弟姐妹是否能不能继承
父母的遗产,其兄弟姐妹是能不能继承的,这里的父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人放弃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能不能继承遗产。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养子女有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权利
养子女如果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则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的,则无权继承生父母遗产。
因为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是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或者生父母立遗嘱将遗产留给被收养的孩子的,则孩子也能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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