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能不能收取抵押金
(一)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不合法。
(二)首先,它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其次,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二、单位扣押劳动者工资合法吗
(一)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扣押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因此要求辞职的劳动者还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二)当然,如果劳动者有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时,用人也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但不得以扣发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处罚劳动者。
三、风险抵押金是什么
(一)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保证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7月联合制定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当年8月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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