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需要哪些资
《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
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变更后的媒介批准文件
仅办理减少广告发布媒介的变更
二、枣庄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三、枣庄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受理或不予受理
2、核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或不予核准
3、发放通知书
三、枣庄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申请单位”的单位名称,或单位性质(例如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申请,重新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媒介批准文件”发生以下变化的,应当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申请:
①与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单位对应的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
②媒介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发生变化的;
③申请单位认为需要增加或减少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媒介的(如只有一个媒介且申请减少的,应办理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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