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过完需要带户口本去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持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3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