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婚未育证明办理地点:档案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
2、初婚未育证明办理所需证件:档案存档卡、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结婚证。
3、初婚未育证明办理流程:
(1)前往单位,开具盖有公章的介绍信;
(3)持档案存档卡、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去往人才中心开具婚育证明,加盖人才中心公章,然后持此婚育证明,去往街道计生办,加盖街道计生办的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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