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追回员工少交的社保款项是否合法?
时间:2023-07-07 22:14:18 16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向当地人社局举报,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可以补缴几个月的社保&&&

公司可以补缴二十四个月的社保。公司可以给员工补缴两年未缴纳月份的社保。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但前提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中断。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期限超过四个月的会影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缴期限超过一年的需要缴纳利息。

与单位协商好社保补缴问题后,由单位向社保局申请社保补缴。不少地方对于单位补缴的社保有2年的时间规定,如果应缴未缴社保超过2年,社保局一般都不受理。

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但前提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中断。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期限超过四个月的会影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补缴期限超过一年的需要缴纳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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