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被抓,一定要先通知老婆吗
嫖娼被抓后首先通知老婆往往给家庭和婚姻带来严重的伤害,因此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时,通知哪个家属,属于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安机关在通知其家属,应善意行使“通知家属”的裁量权,选择最合适的通知对象,而非一律通知其老婆。
二、嫖娼被抓的相关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条规定的“嫖娼”是指通过金钱与从事卖淫的人进行交易的行为。具体说就是用付出金钱的方式换取与卖淫人员进行性活动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为生活所迫卖淫、初次进行卖淫、嫖娼等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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