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哪些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二、哪些企业免征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从事下列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三、哪些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下列项目: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四、企业所得税减免中的注意事项
1、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这里电力是指核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海洋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不含火力发电。
3、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哪些企业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么,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哪些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中,想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都是免征所得税的,而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所得税也是免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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