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商法船舶抵押权登记主要项目有哪些
抵押抵押登记的事项包括: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三条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一)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
(三)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
二、船舶抵押权的特性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可以看出,船舶抵押权有三个特性:
1.担保性。船舶是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已经存在的债务关系的担保,债务关系在前,抵押关系在后,两者有主从关系。
2.优先性。主要是在受偿顺序上,当船舶所有人存在许多债务时,由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排在较为优先的受偿顺序上(排在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之后)。
3.转移占有性。船舶仍在船舶所有人的直接控制之下,正常营运丝毫不受影响,也保证了抵押权人回收资金,这也是船舶抵押权作为航运融资保障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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