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租房被骗,假房东收了租金跑了;真房东上门来收租金,中介机构虽然收了中介费却推脱责任。湖里区工商局12315就此提醒消费者,租房首先要辨明房东真伪。
调解此案的工商人员认为,此案具有典型性,应引起商家及消费者的注意。去年10月,陈先生通过厦门飞海房地产行销有限公司介绍,租用莲花五村龙盛里26号601室。按租房合同,陈先生向出租方王长明交纳了一个季度的租金3000元及1000元押金,总计4000元;同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500元。
时间过得很快,陈先生对租用的这套房子挺满意,一晃又到了付下个季度房租的时候了,陈先生按合同规定向王长明交了第二个季度的房租3000元。可没过几天,令陈先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套房子真正的房东找上门来,要求陈先生要么搬走,要么交房租。陈先生这才知道,王长明是假房东。
此后,陈先生与真正的房东找到了厦门飞海房地产行销有限公司,证实真房东并没有委托该公司中介租赁房屋,同时,陈先生要求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被该公司拒绝。于是,陈先生向湖里区工商局12315投诉。
工商人员在调解中了解到,厦门飞海房地产行销有限公司为王长明与陈先生中介房屋租赁,收取了中介费,且三方签订了合同。工商人员认为,王长明并非真正房东,中介公司将假房东介绍给陈先生使其因此受骗,中介方理应承担责任。但飞海公司以陈先生没有通过该公司交租金为由,拒绝赔偿。3月6日,工商人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仍没有达成一致,只好终止调解。陈先生表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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