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立案监督打击刑事犯罪
时间:2023-03-17 18:42:12 3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直接监督

通过履行检察职能,针对监督对象的违法行为直接进行检察监督,这是最基本的,也是目前检察机关运用最多的监督方法。如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有遗漏人犯,及时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人犯等。这种监督方法直观、简单、易掌握,可在短时间内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超前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

所谓超前监督,即从公安机关受案时进行监督,而不是等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材料时才开始监督。通常的做法是,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在了解案情,熟悉证据的同时,履行监督职责。但按照此要求,还不足以解决诸如对受案不立案,立案不处理,处理不依法等问题的监督。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打破坐等监督的旧模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将监督向后延伸,事实不清不捕,捕后撤案,同案在逃,另案处理等案件,不因时过境迁而无人过问,将案件记录在案,不断监督,发现违法,一追到底,挣脱时间的限制,将超前与跟踪结合起来,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

所谓个案监督,就是针对某一个具体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察纠正和监督的方法,这是监督的主要方法,但是为了扩大监督的作用,还必须进行综合监督,即对一系列个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辅以调查研究,找出执法活动中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综合性的纠正意见。如:2001年,我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受理在押人员李孝龙、张胜伟破坏监管秩序案的同时,进行广泛调查,发现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看守所管理松懈,重生产,轻教育,使在押人员放弃了思想改造,在监室内形成牢头狱霸,压诈其他在押人员。针对这一现象,我院监所部门及时向看守所提出了书面建议,建议他们立即停产整顿,加大对在押人员的法制思想教育,遏制牢头狱霸产生。看守所及时采纳了我们的建议,从此杜绝了此类案件的发生。[page]

四、借助外力监督

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和向在押人员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及走访人民群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监督职能,鼓励他们大胆检举、控告,以便扩大形式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打击刑事犯罪。如:2004年看守所干警司某虐待在押人员,我院监所检察部门通过深入在押人员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收到对其控告后,立即组织干警开展立案侦查,并最终使其受到法律追究。

全文9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通过立案监督打击刑事犯罪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通过立案监督打击刑事犯罪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