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组上海闹市裸拍门照片在网络疯传,一年轻女子在衡山路、外滩和新天地等地标裸露出镜,其中有全裸镜头。不少网友斥其伤风败俗。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个人行为艺术。有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该女子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国庆节期间,一组上海闹市裸拍门照片在网络疯传。画面上,一名年轻女子在衡山路上掀起衣裙,面对镜头拍下多张裸露身体的照片。画面显示,在有路人经过的情况下,该女子仍脱光衣服,在路上全裸拍摄。
随后,外貌身材与衡山路裸拍女主角极为相似的另外两组裸照又现身网络,拍摄地点分别为外滩和新天地等上海地标。女主角裸拍的尺度有增无减,在外滩观景平台上,以东方明珠为背景,摆出各种动作,从各种角度展示裸露的身体。
大多数网友对上述女子的行为表示反感。网友一只迷茫的笨鸟评论说:真心不希望社会风气变成这样。不然自己以后的小孩都满脑子这种思想:靠脱不靠奋斗!小巫师nicole评论说:想出名就来点更艺术性的,不要这样恶心没有底线。时空拾遗称:违法行为,至少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个人行为艺术。网友XLWB_tiger说:这叫艺术,关其它人什么事啊?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某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这组上海闹市裸拍门照片中的女子,涉嫌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董律师表示,这组裸照在网上被迅速传播,倘若是该名女子本人上传网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董律师强调,如果是他人将这组裸照上传网络,并且没有得到该名女子的同意,这种行为还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还有网友调侃说这组裸照的尺度是与国际接轨。有些国家虽无法律明确直接规定街头裸体违法,但是对这种行为仍然有所限制。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某向记者举例称:比如在英国,依据其1986年颁布的《公共秩序法》(PblicOrderActof1986),如果因裸体行为导致骚扰,惊恐或困扰他人,便构成了违法行为。
据上海当地媒体报道,目前上海警方已着手查实,寻找裸照源头。截至发稿时,尚未见上海警方官方发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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