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在审理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案情慎重考虑是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肇事者能主动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等情形出现,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可能相对较轻,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然而,倘若肇事者存在逃逸行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恶劣情节,或者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检察机关则可能会依法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至于具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幅度,还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3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