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对客户一味地妥协、迁就,轻易、无原则地接受外国客户拖延付款。等到发现客户不再回邮件、不再接电话,客户通知其已破产清算时或者明确拒绝付款时,才考虑委托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追收,已经为时已晚,错过了最佳的国际商账追收时机。
其实,害怕弄僵双方的关系大可不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理合法。外贸企业根据法律、双方的合同约定催促外国客户还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会得到客户的尊重,客户也能够重视对逾期账款的处理。反之,一味的妥协、纵容,外国客户也不会为此感到更加的愧疚,反而觉得客户比较软弱可以继续拖欠货款,甚至会产生赖账非分之想。根据我们多年国际商账追收的经验,应收账款预期时间越长,海外进口商支付货款的意愿以及可能性也越小。其实这也是一般人的本性:给付他人钱物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能拖就拖,能不还就不还。
因此,外贸企业一旦形成海外逾期应收账款,应该要及时催收,不应该抱有侥幸,消极地等待。一般而言,通过友好协商一个月内(数额较大或者比较复杂的交易三个月内)对方仍不付款或者提供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的,外贸企业应该考虑委托专业人士追收逾期账款。
1.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追收货款。
一旦通过自行友好协商不能收回货款,可以及时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与其沟通,寄送律师函,要求其支付货款,并听取其拒绝付款的原因。一般而言,外国进口商对律师介入还是。
比较重视的,及时委托当地律师也显示供应商通过法律手段追收货款的决心。律师通过与其沟通,也可以从法律的角度了解对方不予付款的原因、理由,并相应地给出口商法律意见、建议。促成双方争议的解决,收回应得的货款。当然,如果对方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理由不支付货款,完全属于恶意逃避债务或者拖延旅行,出口商应积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收。
2.在当地提起诉讼追收货款
大多数外国进口商在中国国内没有代表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在中国进行国际商事诉讼。即使你取得有利的法院判决,你还是需要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白白浪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一般而言,在外国法院诉讼,法庭费用比我国要低得多,但是聘请律师费用却要昂贵的多,而且大多数西方国家禁止律师以完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案件。高昂的律师费用往往也是我国企业不敢考虑在当地采用诉讼手段追收货款的重要的原因。其实外贸企业可以与当地律师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证据状况、供应商自身的过错以及债务人财务状况,协商确定灵活的律师收费方案。
3.涉嫌诈骗的,向当地有司举报
我们办理的不少国际商账追收案件,进口商一开始就蓄谋诈骗,也有收到货物后起歹念企图赖账的等等。一旦发现及时向当地警察部门或者检察官刑事报案。调查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是不要收取费用的,但有些案件调查部门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
4.其他的变通的方式
对于一些数额较小的逾期应收账款追收案件,委托当地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追收是不可行的,律师费可能比案件的标的额还要多,这往往也是不良进口商敢于肆无忌惮拖欠的重要原因。这样的案件,可以委托当地的讨债公司予以追收,自己也可以积极地采取一些措施迫使对方付款。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将进口商恶意拖欠货款的事实上传到互联网,具备条件的,可以在相关的圈子里予以发布,或者做一些网页优化。进口商顾忌到自己的商业声誉,考虑到拖欠货款的数额较小,是有可能自愿付款的。当然这样做一定要谨慎,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方不付款也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否则有侵犯他人商业信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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