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既遂判刑如下: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若在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过程中,涉嫌其他罪名,例如:
盗窃、诈骗等则属于一行为侵犯数法益从一重罪论处。
刑法对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多次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因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受过行政处分不思悔改又实施这种行为的:将国有档案出卖、转让给境外机构或人员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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