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罪犯要求结婚可否允许
监外罪犯,就是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后放在社会上在公安机关和有关基层单位、组织监督、考察下进行改造的缓刑罪犯、管制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假释罪犯和监外执行(包括保外就医)罪犯的统称。结婚是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男女之间的两性结合,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是确定夫妻关系的根据,是公民的生活权利。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有哪些
下列罪犯不准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哪些人不能结婚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五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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