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符合以下条件: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必须与工会协商;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4、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还必须符合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生产经营需要。
(二)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协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需注意的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必须与员工协商这一程序,一般是在标准工时工作制下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只要在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内,员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最高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既定的工作时间以外上班,就不能视为加班,这时员工应该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违纪处理。另外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程序和条件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给予用人单位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罚款的标准,根据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阅读了上文内容之后,大家应该清楚加班是什么意思了吧。其实加班要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另一种就是被单位安排加班。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被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费,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符合以下条件: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必须与工会协商;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4、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还必须符合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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