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税工资、薪金=当月份应发工资+当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如加班费、岗位津贴等)+当月发放的奖酬金(不包括一次取得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扣除项目合计=税法规定的每人每月减除费用+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政府特殊津贴。
应税所得额=应税工资、薪金-扣除项目合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一、个人所得税中关于年终奖的扣税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扣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也不尽相同。
3.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二、新个税下年终奖个税怎么算
1、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年终奖金总额/12后再对应适用税率
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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