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商家二维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偷换二维码,使得顾客交付的款项落入自己的账户,从而占为己有,符合盗窃罪的特征。
一、利用店主疏忽实施调包骗取财物构成何种犯罪
行为人非法占有提包似乎是靠欺骗手段获得的,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实际上是他以欺骗的手段为他秘密窃取提包创造条件,最终取得装有现金的包的手段是乘店主疏忽大意而取得的,空包所起的作用是为行为人的盗窃行为作掩护,使得盗窃行为发生后不会被及时发觉。也就是说当时店主将装有现金的包交与行为人并非店主的本意。因此,窃取行为才是行为人犯罪目的得以实现的关键,刘行为人的行为应定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
二、偷换他人超市二维码收取货款犯法吗
偷换他人超市二维码收取货款犯法。偷换他人超市二维码收取货款属于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产,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受害人有错误的理解、财产处分、行为人获得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人民币或者没收财产。
三、偷换二维码是犯罪吗?
偷换二维码涉嫌盗窃罪。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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