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是什么处罚
没收财产是一种强制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或者全部的财产无偿地收为国有的处罚方法。一般情况下,犯罪人不会自动将其被没收的财产交付给人民法院的,若人身被羁押,则不可能自动交付,因而,没收财产的刑罚通常都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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