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现在在村里很流行,有什么危害?“以租代征”的危害一:由于“以租代征”是违法的,没有办理农用地流转审批手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征地审批程序取得许可。毫无疑问,这片土地上建的建筑是违法的,一旦查处,就是违法建筑,将被拆除!有些朋友可能会说,反正房子不是我的,没关系!但土地永远是你的!因为是耕地,工程已经停工,违法建设被拆除后,恢复耕地的任务还是由租地的农民来完成,这部分损失也由自己承担。开发商离开后,还要为恢复耕地的情况买单。危害二:在“以租代征”的情况下,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租金。农民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与几年后签订的租赁协议相比,经济发展水平、价格和地价可能存在巨大的差距,如果继续按照当时约定的租金标准租房,就有明显的不合理性。租房人不想增加租金,说是写在合同里的,农民觉得太不好,导致纠纷,迟迟得不到租金。此外,官商勾结也时有发生。开发商擅自拿着你签订的租赁协议办理征地审批。但是,你不仅得不到征地拆迁补偿,连土地都不再是你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如果您以不正当手段进入户籍,您不应承认分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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