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人员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计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社预售许可证五证是开发人员开发大楼不可或缺的证据。其中,商社预售许可证是建立在其他四个基础上的证据,也是房地产销售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商社预售许可证,购买者和开发者签订的合同有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在开发人员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该销售房地产不可避免地隐藏着非法开发人员骗取存款,房屋属性不明确,房屋质量保障不足,申请贷款受阻,无法顺利取得房地产证明书等风险。因此,对于开发人员五证不全的房地产,很多消费者不能急于购买和支付相关存款和房费。
开发商五证不全签订合同能退吗
开发商五证不全,签订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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