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后的债权可不可以质押
转让后的债权可不可以质押,只要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是权利,属于法律规定可不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就可不可以进行质押。该债权质押之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则质权人可不可以对该债权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不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不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不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不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的区别
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的区别分别是: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权利质押是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不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不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不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不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网贷债权转让合法的
网贷债权转让只要是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合法的,同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主要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n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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