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一、诉讼标的额是指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额也就是案件中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
诉讼标的执行要求如下: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二、遗产可以申请被保全吗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由法院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比如冻结账户、查封房产等。因为遗产分配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在未解决纠纷前,财产有被其他人毁损、灭失或者转移等侵害的可能性,完全可以对遗产申请保全。那么,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正式施行的《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清晰、合理地规定了如下的财产保全期限:1.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一般诉讼终结,不需要强制执行的话,保全措施经对方申请就解除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申请诉前保全的,保全的期限是30天,30天内申请保全一方如果不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在30天内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仲裁,诉前财产保自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另外,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缴纳保全费,同时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司法实务中,担保财产的价值基本要等同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
三、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1、要有申请的理由,提供证据;2、要提供担保。在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进行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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