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相关机构会在审查之后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司法机关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实名举报是否可以撤回
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依靠群众,方便举报;依法、及时、高效;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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