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表申请表(社区(村)、街道(镇)领取或在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到女方户籍地社区(村)提交申请表和规定材料。
2、初审。社区(村)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女方户籍地街道(镇)。
3、复核。街道(镇)收到《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20个工作日内,应进行核实和社会家庭关系中相关病史的调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4、审核。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收到《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应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上报苏州市人口计生委。
5、鉴定。苏州市人口计生委于每年3月、9月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
6、送达。苏州市人口计生委于鉴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通知书逐级下达县(区)人口计生委(局)及申请鉴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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