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所与离婚: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
时间:2023-08-27 00:20:09 2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是否居住在一起不是法定的离婚依据。离婚的法定依据是“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夫妻可以透過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是否居住在一起不是法定的离婚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故可判断,离婚的法定依据为“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条件之一。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自愿生育或者终止生育关系的,应当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这一条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愿意在离婚后继续生育或者终止生育关系,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关注这些法律细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条件之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此外,离婚后夫妻双方自愿生育或者终止生育关系,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关注这些法律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手续 最新知识
针对 家庭住所与离婚: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家庭住所与离婚: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