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正式出台了《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9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天走访了市部分公租房项目并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相关政策也已出台,公租房租金水平必须控制在同地段市价70%左右。同时明确了三类人可以申请公租房,有七种情形不得申请。
公租房租金为市价70%
按照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记者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我市将执行的租金标准为,公租房租金标准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
据介绍,公租房初次承租期一般为3年至5年。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必须重新签订书面合同。但新就业人员续租期最多不超过5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按照规定,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我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还有在我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三类人员予以申请公租房。
七种情形禁申请公租房
按照《办法》规定,七种情形不得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分别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房屋的;本人或者配偶已经租住公有住房的;在就业地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的;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3800套任务完成2858套
记者了解到,我省今年下达到扬州的目标为,全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其中市区3800套。目前,市区公租房已完成2858套。记者了解到,市区公租房第一个项目在杉湾五期,总计500套,属于政府投资,为家庭住房;第二个项目在杉湾五期,是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宿舍,总计700间,属于机构投资,为职工公寓;第三个项目为**璨扬光电有限公司集体宿舍,总计348间,属于财政投资;第四个项目则为**光电有限公司集体宿舍和职工公寓,总计1010间,属于企业投资。此外,邗江“青年公寓”也属于公租房项目,项目名称为邗江经济开发区后勤配套区,总计731套,其中今年建设3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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