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都是品牌方报案吗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其实就是一个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并且需要法律制裁的过程。
当人们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局报告案件、投诉、举报或自首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其职权范围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追究法律责任,就应该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产品的通用名称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的通用名称可被视为可注册成为商标之列,然而仅由商品通用名称构成的标识却无权被赋予注册商标的资格。
究其原因在于,申请注册商标的首要条件便是须具备显著性和易于辨认,且不得与其他已获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织产生冲突。
若某一商标仅仅包含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则无法满足上述显著性及易辨认的要求,故而无法成功注册为商标。
在商标注册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所申请的商标具备显著性,从而顺利获取商标注册证书。
除此之外,商标注册还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定,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因此,如欲成功注册一枚商标,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商标能够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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