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以房屋做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以房产为债权做抵押担保、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
一、担保物权合同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所谓抵押权,就是为了担保债务能够履行,债务人自己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抵押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债权人就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并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最典型的物权担保方式就是买房时的房产抵押,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同时向银行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房子依然由购房者占有,但如果购房者违约不偿还借款,银行有权将房产出售并优先用售房款偿还银行债务。
二、汽车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车辆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或者第三人签订以抵押人所有的车辆,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合同,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是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在车辆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物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动产,是需要去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只有在抵押登记完成之后才能生效。
三、如何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赊销款能够到账
当事人若需要保障赊销款到账的,可以要求义务人以物品作为抵押,到期不能支付欠款的,即可以处分抵押物。《民法典》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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