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人员参加同学聚会违规。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部分内容如下:
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4、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5、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7、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8、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9、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10、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公务员处分的时效规定
政务处分警告的期限为六个月。所谓公职人员是指下列人员:(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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