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诈骗公安不立案吗?
时间:2023-06-28 20:43:30 31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有借条诈骗行为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立案。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一、《刑法》对于诈骗行为的量刑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有关诈骗行为的认定,是需要根据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的,必须在相关的犯罪构成成立,并且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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