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没有档案托管的资质,2年择业期过了还在人事局,那么档案相当于废纸了。建议你过期前提出,放到当地的人才中心。
一、应届毕业生有几年期限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人事档案在哪里办理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三、档案可以不签三方档案吗
1、交给学校200来元,放到人事局,人事局可出具工作证明;
2、免费交由学校放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不可出具工作证明;
3、不是非要签三方,且毕业后无需再签三方。
4、没签三方的,由学生自己保管报到证,如果遗失,学校不补发。
5、你说的干部是指学生会干部?那个直接由学校写入档案,而且还有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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