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是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就劳务派遣所达成的协议。协议应包含双方名称和联系方式,详细描述劳务派遣人员的资质条件、派遣方式、招录程序、变更情况、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最后,双方需签字并盖章,注明签署日期。
劳务派遣协议书的内容如下:
1.开头应包含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在此部分应详细描述劳务派遣人员的资质条件以及派遣单位提供劳务的方式。还应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程序、变更情况、工资支付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办法,以及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事项。
3.最后应由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签字并盖章,同时注明签署日期。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内 容 有 哪 些 ?
劳务派遣协议是派遣公司与接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就劳务派遣关系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派遣岗位:派遣岗位是派遣单位向接受派遣劳动者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包括岗位名称、职责、权限等。
2. 派遣期限:派遣协议中应明确派遣期限,即派遣单位与接受派遣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期限。
3. 派遣费用:派遣单位应明确向接受派遣劳动者收取的派遣费用,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 工作时间:派遣协议应明确接受派遣劳动者的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政策等。
5. 工作地点:派遣协议应明确接受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包括用人单位的地址、工作时间等。
6. 社会保险:派遣单位应明确向接受派遣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和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7. 福利待遇:派遣单位应明确向接受派遣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公积金、节日福利等。
8. 解雇条款:派遣协议中应明确派遣单位可以提前解除派遣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接受派遣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派遣协议时的权利和义务。
9. 争议解决:派遣协议中应明确因派遣协议引起的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10. 其他约定:派遣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有关派遣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例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派遣协议的修订程序等。
总之,劳务派遣协议是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就劳务派遣关系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应明确上述涉及的相关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劳务派遣协议书是派遣单位和接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就劳务派遣关系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应明确派遣岗位、派遣期限、派遣费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解雇条款、争议解决以及其他约定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包含以上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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