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
1、进城务工子女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父亲或母亲是原农村或外地户口;
3、如今是进城务工的人员,在务工所在城市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
4、交了各种保险的,子女也随父母一起迁入城市生活和学习。
进城务工人员落户福州市辖区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市辖区连续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3年证明材料;4、与市辖区就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满3年以上及在市辖区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凭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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