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法律拟制主体。其分类如下:
1、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
2、机关法人,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
3、事业单位法人,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
4、社会团体法人。
不同法人分类的概念如下: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单独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所有制的形式和投资方式,可以将企业法人进一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人所有制企业法人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国内联营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又可以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又称为非企业法人,这些法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组建的、有单独财政预算经费的各级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法人、国家行政机关法人、国家军事机关法人、国家审判机关法人和国家检察机关法人等。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如学校、医院等。
3、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虽然有事业取得一定的利益,如文化演出等,但获取盈利并不是事业单位法人本身的目的和宗旨。
4、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由其成员自愿组织的,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如协会、学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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