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国有土地时违法强拆的赔偿一般是多少?
赔偿标准应当按照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能恢复原状的要依法恢复原状,房屋被违法强拆后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征收国有土地时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三、征收国有土地时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需准备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四、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应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五、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六、征收国有土地强拆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1、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了安置房或者支付了拆迁补偿费。
3、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n(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n(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n(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n(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n(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n(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n(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n(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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