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的清查方法有哪些可以参考
时间:2023-07-17 20:24:27 4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债务债权的清查方法有哪些可以参考

债权债务清查的方法可以使用函证核对法。企业首先要检查本单位各项往来款项账簿记录是否正确和完整,在送对方单位核对。此项目的对帐单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说明债务的原因、时间以及金额,并进行核对,下半部分是回单,对方单位要在核对的基础上说明是否有误及其有误的金额等。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二、在债权债务清理时审计工作有哪些

在债权债务清理时审计工作如下:

1.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理方案;

3.讨论并通过清理方案;

4.按方案清偿整理各项债权债务;

5.以及制定清理报告,并报告有关机关等相关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债权债务诉讼期限是多久

债权债务诉讼期限是3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通常是3年,从知道债务人侵权自己利益时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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