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3-25潮安县凤凰镇一名小偷自以为聪明,竟然打电话向潮安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和凤凰派出所报假案,换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3月5日晚上8时多,潮安县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在该镇凤新村的大山办公新楼,有人在偷东西。
接报后,凤凰派出所民警迅速驾车赶到现场,但小偷已经逃之夭夭,现场停放1辆车牌号码为粤U×××43的红色二轮摩托车,民警多方寻找,就是没有人来认领。
3月6日6时许,潮安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姓柯的群众报案:他称自己1辆车牌号码为粤U×××43的红色摩托车,3月5日晚上在凤凰镇南溪村被盗。不久,凤凰派出所值班民警也接到同一警情。
凤凰派出所民警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多方查证,发现报警人柯×武有谎报警情的重大嫌疑。3月13日下午,民警依法传呼柯×武(男,33岁,凤凰镇凤新村人)到派出所协助警方调查。
纸终归包不住火。柯×武一开始假装镇定,但却无法自圆其说。他向民警交代了作案经过。原来,在3月5日晚上8时多,他驾驶粤U×××43的红色摩托车,窜到该镇凤新村的大山办公新楼里,准备偷盗铝合金门窗,后来,当他看见凤凰派出所的警车赶到,柯×武如惊弓之鸟,弃车就跑。
为了逃避警方对其违法事实的处罚及能够从警方领回自己的摩托车,他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先后用手机打电话向潮安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和凤凰派出所报案,但是被识破。
柯×武因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潮安警方处治安拘留15天。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