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当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时候,应该由接受房屋产权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目前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应当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
(一)如果你是购买首套房: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进行交易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的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
(二)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的房屋的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三)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一、房屋契税可以退税吗
买房子的税可以退。但要满足退税的条件,比如以下情况,就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四)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五)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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